昆明通报扫黑除恶斗争典型案例 涉黑者数罪并罚获刑20年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19-03-29 18:14:18
中新网昆明3月29日电 (陈静)29日,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新闻发布会在昆明召开,昆明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建阳在会上通报,截至3月25日,全市在侦在办涉黑组织案件11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269人,破获刑事案件1820起。其中,谢某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等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建阳介绍,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昆明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截至3月25日,全市在侦在办涉黑组织案件11起,其中一审判决2起;涉恶团伙案件73起,其中一审判决28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269人,破获刑事案件1820起,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昆明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受理中心,公开举报电话,接受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扩大线索来源。”李建阳称,2018年,全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28.1%,今年一季度,全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29%,全市社会治安持续向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辐射带动效应初步显现。
随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安静通报了昆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个典型案例。
通报称,经石林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以来,被告人谢某云纠集多人在石林县天生桥村芝云洞(地名)等地开设赌场非法牟利、非法放贷、利用社会闲散人员和有前科的人员暴力讨债,逐渐在石林县形成一定“恶名”。
2014年11月至今,被告人谢某云以其位于石林县天生桥村芝云洞的自建房和园艺苗圃为主要活动场所,以合法经营实体为掩护,纠集石林籍、昭通籍人员,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谢某云为组织、领导者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犯罪组织为树立其非法权威,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等七起犯罪活动以及非法放贷、非法持有弹药、贿赂村干部、非法开采风景石等十一起违法行为,严重破坏了该地区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石林县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谢某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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